项目事务管理科作为校园建设管理处下设科室之一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履行职责,负责办理在建工程、修缮工程前期报批、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手续的申报,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。其具体职责如下:
1.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,充分了解国家及北京市对高等教育事业的相关政策并及时汇报。
2.负责国家专项资金、学校自筹资金或其它资金实施的在建工程、修缮工程项目前期报批等工作。
3.负责办理在建工程、修缮工程各类技术文件报送审批、图纸审查工作。
4.根据相关程序规定,负责组织开展在建工程、修缮工程开工工作。
5.负责在建工程、修缮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。
6.负责对文件、合同、图纸等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,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移交手续。
7.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